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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

发布时间:2021-08-11 14:35    浏览量:227     分享:

当前如何落实3060双碳目标?是我们水电科普的新课题,而其中最紧迫的,则是如何科学的、准确地领会和解释领导“长江大保护”指示的核心精神?以及如何解决好“碳中和”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的矛盾和冲突。

 

一、建设在保护区的小水电站都不应该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32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的有关规定。各级环保督察基本上都会要求拆除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小水电。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你就会发现,即使按照《条例》的规定,所有已经建在保护区内的小水电,其实也都不应被拆除。

首先,在保护区设立之前建设的水电站,按照法律不溯及以往的重要原则,绝对不应该拆。去年,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已经发文件强调(《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的文件(自然资函〔2020〕71号)。),明确要求应该调整保护区,保留电站。

即使在保护区设立之后建设的水电站,其实也不应该被拆除。因为这个保护区的设立一定是有问题的。根据保护区条例第18条只规定,核心区、缓冲区都是不容许任何人员进入的(缓冲区经过批准后,方可容许科考人员进入)所以,凡是在保护区设立后还能修建水电站的保护区,基本上都是因为保护区内还有人居住。而这些居住在保护区内的人,也要生存、要发展,也要有用水、用电和改善生存状态的需求。所以,就不可避免的需要建小水电。

我们在陕西调研某个保护区设立后才建设的水电站,就是为了响应国家“十三五”扶贫攻坚的号召,通过政府承诺由水利部门投入了一定比例的资金招商引资,才建成的扶贫工程。现在这个电站的发电效益,每年还要给当地政府提供数百万元的扶贫费。但按照秦岭整顿的某些规定,不仅要拆除这个电站,并且还认定当初有关部门为了扶贫批准了在保护区内建设电站的行政行为,是违法的。

但客观的说,违法的首先是保护区的设立和管理。因为按照保护区条例,设立之后任何人都不能进入。在这样根本没有人能进去的地方,有关部门怎么可能去批准建一个电站?再说,即使批了,你不让人进去,他也建不起来电站啊?所以,任何一个在保护区设立之后建起来的水电站,一定是由于保护区的设立不够合理,至少管理有严重的问题,才造成的。所以,不解决保护区内还有民众居住的根本矛盾,就要求拆除电站的做法,绝对是没有道理的。

 

二、可再生能源资源与自然生态保护区的划定严重冲突

事实上,关于保护区设立不够科学合理的问题还不仅如此。目前,很多我们已经勘测规划的水能资源,虽然还没被开发,但已经被划在了生态红线之内的问题,也需要想办法解决。因为,人类当前最大的生态难题就是碳排放,而解决这个难题的办法,就是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而自然界中的可再生能源水、风、光的资源蕴藏量的比例,大约为相差2个数量级(1:100:10000)。而未来我们使用的电力系统中的水、风、光的可再生比重需要一定的比例。所以,人类社会要成功的实现向可再生能源转型,水能资源是最宝贵的。此外,风能资源也必须十分珍惜。

去年底我们在国家能源局开会讨论可再生能源“十四五”规划时,听媒体说内蒙将要拆除在保护区内已经建成的风电的时候,大家就都很担心。根据测算,如果我国已经被划进保护区的水能和风能资源,都不容许开发,那么我们根本无法实现能源转型,也无法完成3060双碳目标(除非我们的电化学储能技术有了重大的突破)。所以,这个问题必须要解决。

现在,设立保护区非常时髦,各地非常热衷于设立各种保护区。据统计“十二五”期间我国各种保护区的总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14.8%,而“十三五”末已经达到了18%。如果按照法律程序,把大量已经划在保护区内的水能、风能资源一一的重新调整出来,不仅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工作,而且好像还和当前我们建立保护,强调生态保护的大方向不相符。因此,我们不如换个思路解决这个问题。为此,我们建议在全国各地也设立“碳中和保护区”把重要的水能和风能资源都保护起来,从法律上保证其能够得到开发利用。这个理由,其实非常充分、合理。

 

三、实现“碳中和”才是最重要的生态保护

以往我们所设立的各种生态保护区,无非都是保护某种动、植物的。而我们这个“碳中和保护区”则是直接保护人的生态的(解决人类社会的最大生态难题)。要知道,科学家们预测:如果碳中和实现不了,气候温升达到一定的程度,世界上可能有一半以上的物种将遭灭绝。

真到了那一天,我们目前各种保护区所要保护的珍稀动植物,又有几个能逃脱?所以,“碳中和”才是最高级别的生态红线。因此,其它所有保护区的划界,如果与这个碳中和保护区有冲突,都必须给“碳中和生态红线”让路。实事求是地说,恐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我国如期实现碳中和的目标(除非现有的储能技术有重大的科学突破)。

 

结语

古人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而在当代,我们则一定要知道“地球若不保(气候变化),何以保护好一山、一林?”。总之,在生态环保的问题上,如果我们的认识,达不到“碳中和才是最重要的生态”这一境界,我们不仅很难摆正“碳中和”与“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的关系。恐怕也很难理解,为什么首长一再强调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要知道,金山银山对于任何动、植物都是生命的禁区,而只是代表对人才有利的“财富”和“幸福”的象征。总而言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核心要义就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是为了人更好地生存、发展,生态保护的前提是要坚持“以人为本”。

以上是我们专业人士的一些看法和意见。供有关部门参考,如有不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本文来源于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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