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320号(资源环境类251号)提案答复的函
南存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能效管理,助力碳达峰目标”的提案,由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理。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行“碳预算”和试点“碳排放总量控制”
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实现我国碳达峰目标的制度保障和重要抓手,也是完善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我国将实施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目前,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推动各省(区、市)将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纳入本地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及相关规划,实现国家对地方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预算管理。结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在发电行业碳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范围。同时,配额分配方式将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从以强度控制为基本思路的行业基准法逐步向碳排放总量控制方式转变,同步优化调整配额分配的具体方法,推动实现碳排放总量控制。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地区和企业碳排放核算方法,为后续探索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打好基础。
二、关于健全能源激励约束机制
为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十四五”时期,我国能耗强度及碳排放强度需保持较大幅度下降。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碳排放及能耗相关考核,制定“十四五”时期碳排放强度地区分解方案,强化能耗强度与碳排放强度约束,推动各地区提高能效水平,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支持零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发展,促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此外,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积极研究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框架下的财税、金融、土地、资本市场的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健全配套激励约束机制,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三、关于推动能效标准
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重要基础,是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支撑。多年来,各方积极推动节能标准制修订,已制定350余项国家节能标准,其中强制性能耗标准111项,强制性终端用能产品标准73项。下一步,国家节能主管部门将根据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需要,加快节能标准修订,倒逼各行业、各领域能效水平提升。同时,强化节能标准应用,在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监督检查时,严把项目和产品能效关,严禁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上马,以及严禁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的用能产品生产、销售,推动节能标准落实见效。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17日
文件来源:生态环境部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