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碳排放源和碳汇系统,理应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应有贡献。
中国农业碳排放有三个结构性特征:一是农业排放以“非二氧化碳”为主。甲烷、氧化亚氮这两类温室气体占比超过70%。二是碳排放来源从种植业、养殖业各占“半壁江山”逐步发展为种植、养殖、能源消耗“三分天下”。三是机械化带来的能源消耗成为农业碳达峰的最大不确定因素。截至2018年,能源消耗碳排放量达到2.37亿吨,由此带来的碳排放占比已达农业碳排放的27.18%,超过化肥成为第一大排放源。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在投入品减量、废弃物利用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就,在减少面源污染的同时,协同降碳的作用初步显现。当下有序推进农业碳达峰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要充分认识到农业减碳面临的挑战。一方面,农产品需求的数量和质量实现双升,农业生产规模、开发强度持续提高,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可能带来更多排放;另一方面,农业经营规模较小、过程复杂,致使农业碳排放核算困难。
考虑到农业机械化水平还有待提高,且农业排放以非能源消耗导致的“非二氧化碳”为主,农业虽然不过度强调能源消耗目标,但须将碳排放强度纳入“十四五”目标。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资源环境相关监测体系和台账建设,摸清家底,使减排工作有据可查。
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协同实现碳减排。绿色发展与碳减排具有高度一致性,要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粪污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稳定提升农村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调整优化农牧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发挥乡村在碳汇方面的功能作用。
加快构建农业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探索进入碳交易市场。从已有研究来看,农业碳排放核算参数不统一、要素不全面,缺乏公认的核算方法。要尽快启动农业碳排放核算的方法学研究,形成一套管理部门、生产主体、碳交易主体公认的核算方法体系,为农业进入碳市场奠定方法基础。要充分利用农业减排成本相对较低的优势,将农业碳减排纳入碳交易市场。初期可在农业绿色发展基础较好、营商环境优良、改革精神足的地方,以县为单位,选择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合作社等规模较大、组织程度较高、市场意识强的主体,率先开展试点。
用好财政手段推广低碳农业技术。建立健全绿色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和农村金融制度,财政和金融要加大力度支持化肥农药减量、秸秆利用、地膜回收、国土绿化等环境友好行为,为农业减排和固碳持续提供激励。要特别注重农业机械节能降碳,将节能降耗作为进入农机补贴目录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