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保监分局联合印发了《柳州市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共十条,涉及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的分类、基本条件、机构设置、经营目标、机构职能和挂牌条件等方面。《暂行办法》规定了气候投融资专业机构应结合柳州市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立足柳州区位优势,发挥机构经营特色,提升机构品牌形象,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业务。《暂行办法》的印发,以动员各类资本更好地响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目标,引导和促进更多资金投向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促使“金融活水”源源不断注入气候友好型项目。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探索差异化气候投融资模式,借鉴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经验,形成政府力量与市场力量双发力模式,建立试点城市与机构运作共协调机制,切实发挥“降碳”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为促进我市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来源:柳州生态环境